航空貨運單證以及航空運輸常識匯總
1、國際航空運輸概述
航空運輸是一種現代化的運輸管道,第二次世界大戰,航空運輸網的形成使得航空貨物運輸在全球隊範圍內迅速發展,成為國際貿易貨物運輸的一種重要管道。 據統計,近20年來國際航空運量新增了近13倍。
航空運輸和其他各種運輸管道相比較而言,它不受地面或水面條件的限制具有很高的運送速度,而且航行便行,運輸時間較短,因而貨物中途破損率小,比較安全。 航空運費的絕對數值比其他運輸管道為高,但空運速度較快,商周轉時間因之縮短,這就節省了包裝、保險、利息等費用。 航空運輸的優點使得它特別適於易腐、鮮活和季節性貨物及急需物品、貴重物品的運輸。
為了協調不同國家之間或不同航空運輸之間的有關問題,便於國際航空貨運的順利開展和進行,國際上於1929年10月21日在波蘭首都華沙簽訂《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之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Uniform of Certain Rulating to International Carriage ByAir),又稱《華沙公約》。 公約中的主要條款有:
①運輸契約的締結和運輸期間的規定。 公約規定:在沒有相反的證明時,航空托運單(Air Consignment Note,CAN)系訂立契約、接受貨物及承運條件的證明。
②承運人的責任。 空運承運人對航空運輸中遭受的損害負責,對貨物在航運過程中因延遲而造成的損害亦應負責,除非承運人能證明自己或其代理人已採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損害的發生,或損害的發生是由於駕駛、領航的過失,或受害人的過失所引起所造成的。
③托運人和收貨人的權利和義務。 托運人應對在航空貨運單上所填關於貨物的各項說明和聲明的正確性負責。 托運人在履行運輸契約所規定的一切義務的條件下,有權在起運地航空站或目的地航空站將貨物提回; 或在途中經停時中止運輸; 或在目的地或運輸途中交給非航空貨運單上所指定的收貨人; 或要求將貨物退加起運地航空站。
收貨人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並在交付了應付款項和履行運單上規定的運輸條件後,有權要求承運人移交貨運單並發給貨物。
④爭議與訴論條款。 收貨人在收到貨物後如有異議應立即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承運人提出,但承運人有欺詐行為則不在此限。
⑤公約的適用範圍。 化約計四十一條,適用於所有的航空器運送旅客、行李或貨物而收取報酬的國際運輸。 該公約同樣適用於航空運輸企業以航空器辦理的免費運輸。
2、國際航空運輸組織及有關的當事人
①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簡稱ICAO):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成立於1944年4月4日。 它是政府間的國際航空機构現有成員國150多個,其宗旨是發展國際航空科技,保證全世界國際民用航空的安全和有秩序的增長。
②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簡稱I.A.T.A.):該組織是各國航空運輸企業(空運承運人)之間的聯合組織,會員須是上述ICAO的成員國的航運企業。 協會成立於1945年4月16日,總部設在哈瓦那,主要致力於航空運輸的安全和經濟的研究,促進直接或間接從事國際空運業務的企業之間的合作。
③國際貨物發運人協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簡稱FIATA):該協會於1926年成立,旨在解决由於際貨運代理業務不斷發展所帶來的問題,它的會員不僅限於貨運代理企業,還包括海關、船代理及空運代理等。 現時協會已有50多個正式會員及1000多個聯系委員會。 協會下設十個技術委員會,其中航空運輸委員會主要負責促進貨運代理在航空貨運方面的利益,和協調世界範圍內各國貨運代理協會的活動。
④空運代理(Air Freight Forwarder):航空貨運的業務內容複雜而艱難,故貨主常常委託空運代理人辦理。 傾家蕩產運代理的經營進口貨物運輸時,負責提供設備把貨物從發貨人處接受和收集起來,運送至機場並向航空公司訂艙,而後填寫航空運單,計算運單上所列明的各項費,保證fp及其他商業單據符合航空運輸的需要,代辦進出口泊有關手續,檢查進出口許可證是否完善,最後還要為發貨人安排保險。
根據IATA的規定,空運代理人可從航空公司收取5%的訂艙傭金及一些運輸暗扣。 按航空公司的空運費率代發貨人交付運費,並向發貨人收取其他的服務費用。
3、航空貨物運輸的管道
①班機運輸管道(Scheduled Airline):班機是指在固定航線上定期航行的班機,其始發港、目的港和途經站都是固定的。 一般航空公司都使用客貨混合型飛機(Combination Carrier)既搭載旅客,又運送小量貨物。 一些較大的航空公司也會在某些航線上開闢定期的使用全貨機(All Cargo Carrier)運輸的貨運班機。 由於班機有固定航線和停靠港,定期開航,囙此國際間貨物運輸使用班機運輸地點,收、發貨人可確切掌握貨物起運和到達之時間,這對市場上急需的貨物、鮮活易腐貨物以及貴重貨物的運送是非常有利的。 但班機運輸一般艙位有限,不能滿足大批量貨物及時運出的要求,且其運價也較為昂貴。
②包機運輸管道(Chartered Carrier):包機運輸管道分為整機包機和部分包機兩種形式。
整機包機是指航空公司或包機代理公司,按照與租機人雙方事先約定的條件和費率,將整架飛機租給租機人,從一個或幾個航空站裝運貨物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輸管道。 它適合於運送大宗貨物,運費一般隨國際航空運輸市場的貨運供求善而變化,比班機運費為低。
部分包機是指由幾家航空貨運代理公司(或發貨人)聯合包租一架飛機,或者是由包機公司把一架飛機的艙位分別出租給幾家航空貨運代理公司。 這種部分包可管道適合於不足速機的貨物或一噸以上的貨運運送,其運費較班機為低,運送時間也相對長一些。
包機管道的少動範轉比較狹窄。 目前有一些航空公司在香港和西歐之間開闢部分包機業務。 這種管道遇到的困難於各國政府為了保護本國航空公司之利益,往往對別國航空公司的業務實行各種限制。
③集中托運管道(Consolidation):集中托運管道指航空貨運代理公司把數批單獨發運的貨物組成一整批向航空公司托運,填寫一份總運單發運到同一到達站,再由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委託當地的代理人負責收貨、報關並分撥給不同收貨人的運輸管道。 此種托運管道可獲得較低的運價,因而在國際航空運輸中使用比較普遍,也是航空貨運代理的主要業務之一。
④航空急件傳送管道(air express service transport):航空急件傳送俗稱航空速遞,是現在國際航空運輸中最快捷的運輸管道。 該管道不同於一般航空郵寄和航空貨運,而是由一個專門經營這項業務的公司與航空公司合作,設專人對最快速度在貨主、機場及有入避孕藥之間傳送急件。 急件傳送公司接受發貨人委託後,以最快速度從發貨人處選取貨物送至機場趕裝最近一班班機出運。 急件發出後,傳送公司用電傳將航班號收貨人等內容告知目的地空運代理。 班機抵達目的地後衕誌派專人送往收貨人手中,時間一般僅為一至二天,快則十幾小時,因而頗受貨主歡迎。
航空急件傳送管道不同於一般航空郵寄和航空貨運,而是由一個專門經營這項業務的機构和航空公司合作,用最快的速度在發貨人、機場和收貨人之間傳送。 對運送急需的藥品、醫療器械、貴重物品、圖紙資料、貨樣、單證等特別有利,被稱為“桌到桌快遞服務”(desk to desk express service)。
⑤送交業務:在國際貿易實務中,一般出口商為了推銷產品,擴大貿易,往往要向客戶贈送樣品、目錄、文宣資料、刊物、印刷品等。 這些物品航空運抵到達國後就委託當地的航空貨運代理報關、選取、轉運等工作,最後送交給收件人。 貨物到達時所發生的報關手續費、稅金、運費、勞務費等一切費用,均由航空貨運代理先行墊儲後再向委託人收取。
⑥貨到付款:貨到付款這一管道是承運人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交給收貨人時,根據其與發貨人之間的協定,代向收貨人收取航空托運單上齊心協力的貨款,而後寄給發貨人的一項業務。 承運人在代辦此項服務時,按貨到付款總額外負擔的一定百分比計收勞務費。 其他綱用如航空運費,聲明價值費等可由發貨人預付,亦可由收貨人支付。
4、國際航空貨運的運價和費用
在實際計算一批航空貨物的運輸費用時,要考慮貨物的計費重量、有關運價和費用及貨物聲明價值,以下分別加以說明。
①計費重量:計費重量是按實際重量與體積重量兩者之中較高的一種計算,具體規定為每7000立方公分或427立方英寸體積的貨物; 其重量大於1千克,或每194立方英寸體積的貨物,其重量大於磅的,稱為重貨,按實際重量計費; 凡重量1千克而體積超過7000立方化分或427立方英寸,和重量一磅而體積超過194立方英寸的貨物稱為輕泡貨物,須按體積重量計費。 體積重量系以貨物的體積數折算成千克(或磅)。
②特種貨物的運價:參加加際航空運輸協會的某些公司,根據不同航線上經常有特種貨物運輸發貨人的要求,或為促進某地區某種貨物的運輸,經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準予,制訂出一種較為優惠的運價,以利於擴展航空貨運業務。 這種優惠運價即為特種運價。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在公佈特種貨物運價時,將貨物劃分為十個品類。 同時還公佈起運重量。 特種貨物運價是給予在特定的始發港和到達港的航線上運輸特種貨物的,一般低於普遍貨物的運價。
③貨物的等級運價:這是指僅用於指定地區內少數貨物的運輸,一般按普通貨物運價再加减一定百分比。 若某種貨物沒有特種貨物運價可適用,即可使用相慶的等級運價,其起運重量為5千克。
下列貨物適用等級運價,其中前三類物品的運輸費用按45千克以下的一般貨物運價的200%計收,後兩類按50%計收。
·活動物或活動物的貨櫃和籠子;
·貴重物品;
·屍體;
·報紙、雜誌、定期刊物、書籍、商品目錄,盲人和聾啞人專用設備和書籍等出版品;
·作為貨物托運的行李。
④普通貨物運價:若一批貨物既不適用特種貨物運價,也有適用等級運價,就必須使用普遍通運價。
普通貨物運價適用於承運一般貨物,以45千克為劃分點,45千克以上的一般貨物運價較45千克為低。 現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又對45千克以上重量進一步劃分了不同檔次的運價,如100千克、200千克、300千克、甚至1500千克等各欄運價。 一般來說,較高的重量點其運費就相對要低。 在空運實務中,當一個較高的起運重量作為計費重量能工巧匠提供較低的運費時,則可使用比較高重量作為計費重量。 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以普通貨物運價加或减一個百分比的等級運價。
⑤航空空運費用的其他規定
·各種不同航空運價和費用均具有以下的共同點
A所報的運價是指從一機場到另一機場,只適用於單一方向且其中不含其他額外費用,如提貨、報關、倉儲等。
B運價一律適用當地頌的貨幣,按每千克或每磅計算。
C航空運單上的運價目是按出具運單之所適用的運價。
·起碼運費
起碼運費是指航空貨物承運人辦理一批貨物所接受的最低運費。 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起碼運費,但不管使用何種運價,運費均不能低於頌的起碼運費。 特種貨物的運輸有時會有例外,一般都在有關運價前標明一個特種號碼,說明“一般起碼運費不適用”。
·聲明價值費
《華沙公約》規定,由於承運人的失職或錯誤而造成的貨物損壞和滅失,其賠償金額為每千克20美元或7.675英鎊或等值的當地貨幣。 若貨主要求按貨物的價值賠償,則需由托運人在付運費的同時,向承運人另外支付一筆聲明價值費。
·貨到付款服務費